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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关于中介人员进出小区的管理规定(范文)
小区自从实行刷卡进入小区以来,各中介公司职员以看房为名,频繁出入小区,在小区派发传单、且不能很好服从登记进入小区的管理,造成小区安全隐患,导致业主多次投诉。为保证小区业主安全,规范外来人员的行为,方便小区门卫的管理,结合小区目前的实际情况,作以下管理规定:
1、房产经纪人受托人,应当向物业服务机构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注册证书或胸牌。三种条件进入小区:
A/提供业主委托书原件(附业主身份证复印件)进入小区;
B/或业主本人亲自陪同进入小区;
C/或业主电话通知物业前台核实放行。
2、根据规定,进入小区的经纪人员必须佩带由南京市房管局签发的房地产经纪人上岗证胸牌及上岗证原件,存放于指定的门岗亭,并做相关登记进入小区,出小区时由本人再从该门岗换取身份证工牌。
3、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出入小区如无房源产权人陪同,必须出具房源产权人签署的委托书原件及房源产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如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协同买家或租户出入小区必须同时提交买家或租户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必要时应配合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核实工作。
5、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出入小区开展业务的时间为9;00-12:00、14:00-18:30,开展业务期间不得随意进入与本次业务无关的区域开展与本次业务无关的活动。
6、中介公司人员每次进出小区人数不得超过3人。进出小区必要时由物业人员陪同看房,看房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中介公司带人看楼进入小区,必须严格遵守小区的规章管理制度。配合管理处护卫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中介人员、看楼人员在小区逗留、串楼、串户、闲逛,做到同进同出。不得派发传单、跟踪、骚扰同行客户。如有违规,物业管理处有权扣留其工作证和小区门禁卡,拒绝该工作人员及其中介公司以后进入小区。并直接驱逐其工作人员出小区。其带来的安全隐患将由其承担。
来源|Talega平台